建筑物避雷装置中的接闪器能否暗敷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细心的电气施工员可能会发现,在电气施工图图纸中,建筑物屋面设计安装的接闪器有的是明敷,有的是暗敷。建筑物防雷装置中的接闪器是否可以暗敷成为多数施工人员心中的疑惑。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5条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可见,接闪器是可以暗埋敷设的。
另外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5条条文说明规定:“利用屋顶钢筋作接闪器,其前提是允许屋顶遭雷击时混凝土会有一些碎片脱离以及一小块防水、保温层遭破坏”。
且《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第6.1.1条中第3款:位于建筑物顶部的接闪导线可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暗敷在混凝土女儿墙或混凝土屋面内。当采用暗敷时,作为接闪导线的钢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5章的规定。高层建筑物的接闪器应采取明敷。在多雷区,宜在屋面拐角处安装短接闪杆。
这样看来,接闪器采用暗敷设是不违反规范要求的。
但是……
根据《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附:条文说明第6.1.1:如采用暗敷,雷击时可能将接闪器外边的砖、石、水泥块击掉而会坠落到地面发生事故。多层建筑物如建在人员稠密的区域时,也不宜采用暗敷方法。
结论:从人身安全角度考虑,高层建筑及人员密集建筑,接闪器均应采用明敷设。
注:①多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10米<多层建筑高度<24米),且建筑层数大于3层,小于7层(3层<层数<7层)的建筑。但人们通常将2层以上的建筑都笼统地概括为多层建筑。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